新Uber條款台中市座談會 代僱駕駛、小黃司機互槓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交通部進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修正案」(新Uber條款修法),引發小客車租賃業不滿,交通部昨日在台中區監理所舉行座談,四百多位平台代僱駕駛拉白布條抗議,痛批政府無能,讓他們將面臨失業;計程車業者也不甘示弱,發動上百輛小黃沿著監理所的圓環繞圈圈,雙方各自堅持立場。
為了這項修正案,交通部特別舉辦四場座談會,昨天在台中區監理所舉行第二場,計程車業者認為小客車租賃業者與Uber等資訊平台合作的代僱駕駛,跟小黃的經營型態太接近,影響到小黃司機的生計,交通部便推出修正案,規範代僱駕駛的服務型態。
代僱駕駛對修正案規定中的不得巡迴載客、排班待客租賃等規定非常不滿,昨天前往拉布條抗議,痛批政府無能,而且只要修正案通過,一萬多名代僱駕駛全部失業,其中明定起租要一小時,非常不合理,要求撤回。
計程車業者也不甘示弱,出動上百台計程車,在座談會進行時繞行監理所內廣場的圓環,表達要求政府保障計程車司機生計的決心。
台中小客車租賃公會理事長助理陳維增表示,起租至少一小時規定非常不合理,本來日租及時租規定,不必要一個小時的限制。
台中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公會理事長邱秀美說,希望政府能分類管理,回歸本業,計程車就是計程車,租賃車就是租賃車,互不相干。
中華民國計程車全國聯合會召集人梁平良則呼籲政府回歸公路法卅四條分類管理的意旨,而且網路平台要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登記,不能在國外登記。
Uber昨天下午發聲明稿指出,對代僱駕駛的困境感同身受,也支持他們表達意見。Uber 呼籲政府積極召集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包含代僱駕駛、租賃車行、網約科技平台業者,以及消費者參與討論,為台灣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