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人撕公投票 屏選委會各罰2500

去年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日,發生多起撕毀公投票。(資料照)

去年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日,發生多起撕毀公投票。(資料照)

2019/01/13 06:0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去年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日狀況不少,屏東縣選委會共開罰五件,除撕公投票、選票,還有選務中心主任為候選人站台、鄉長候選人文宣未簽名等,另有一件將選票攜出拍照的違規,因涉刑法由檢警偵辦。

油漆工一天1500元 他求情非故意

撕毀十張公投票的謝姓男子,向屏東縣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表示,他是油漆工,一天工資一千五百元,家有老母親要照顧,經濟重擔全靠他,但投公投票的人實在太多,排隊排好久,已答應老闆中午要上班,怕趕不及,又怕公投票被人拿去亂投,於是撕掉,並非故意。

另名八十五歲的張姓老婦撕毀三張公投票,她說,一次投十多張票「霧煞煞」,後面排隊的人又一直催,她很緊張,不小心就蓋錯、撕破票。

可處五千元 未妨害投票減輕

選委會說,兩人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四十四條可處五千元罰鍰,考量排隊人潮眾多且其並未妨害或擾亂投票,依行政罰法第八條及十八條減輕二分之一處罰,裁處二千五百元。另東港還有一名蘇姓男子撕毀里長選舉票,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一百一十條處五千元。

還有一名曾姓鄉長候選人,遭人檢舉競選宣傳品未親自簽名,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另有林姓男子擔任鄉選務作業中心主任,被檢舉公開為候選人站台並參與造勢活動,涉嫌違反選罷法第四十五條;兩人經審查後,都被依選罷法第一一○條裁處十萬元。

另有一起涉及刑法,九如鄉一男子將領得的五張選票攜出開票所,並用手機拍攝,涉嫌違反選罷法第一○八條,由檢警偵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