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採實名制 彰化初探件數持平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今年元旦起交通違規檢舉改為「實名制」,檢舉人須輸入身分證字號等個資,警方才會受理,彰化縣從元旦至四日受理件數共為四七一件,平均單日一一七件,與去年一月平均單日件數相同。由於今年新制甫上路,後續件數增減與否尚須觀察。
去年平均日檢舉117件 今年差不多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去年一月總受理民眾檢舉件數為三六三八件,平均單日檢舉件數為一一七件,今年一月一日至四日,受理件數為四七一件,平均單日檢舉件數也是一一七件,由於樣本數不多,檢舉件數增減尚待觀察,不過過去曾出現有民眾以「無敵鐵金剛」、「小熊維尼」等方式匿名檢舉,最多的還是「某某先生」、「某某小姐」,讓警方頗為困擾。
過去匿名檢舉案 有三成未成案
過去彰化縣交通違規浮濫檢舉引人詬病,匿名以「阿貓、阿狗」檢舉,警方也得受理,前、去年全縣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都高達四萬多件,卻也有三成未成案。據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二○一六年受理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有一萬二千多件,二○一七年暴增到四萬多件,成長近三倍;去年一至十一月也有四萬多件,若再加上十二月,檢舉件數勢將突破二○一七年,違規前三名分別是違規停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與闖紅燈。檢舉件數連兩年攀升,也令民眾普遍認為有浮濫檢舉之嫌。
警方分析,隨著手機、行車紀錄器等「檢舉」配備普及化,加上爆料及檢舉風氣興盛,交通檢舉案件的數量大幅提升,加上以往民眾檢舉不用提供個資,就算以「阿貓」、「阿狗」或「某某先生」、「某某小姐」等匿名檢舉,警方也都必須受理,因此還衍生所謂「檢舉達人」或「檢舉魔人」,也增加警方後續查證作業困難度。
檢舉人必要時還得出庭作證
不過自今年元旦起,新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採「實名制」,檢舉人除須留下姓名、電話,還須附上身分證字號,必要時還得出庭作證。
有民眾認為,實名制實施上路後,未來交通違規爭議絕對會減少,並杜絕浮濫檢舉;但也有人認為,檢舉人恐因擔心個資外洩遭報復而退卻,檢舉案可能變少,反增加違規亂象。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強調,不論過去或今年新制實施,檢舉人的資料都會受到保護,絕對不會外洩。他並強調只要遵守交通規則,「麻煩」自然不會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