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私有歷史建築 地價、房屋稅減半
2018/12/16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為鼓勵民眾重視文化資產保存,提升保存意願,經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提案,獲得市政會議通過南市私有歷史建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比例修正案,由現行三十%提高至五十%,預計明年一月公布生效。
優惠提高2成 明年1月實施
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指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私有古蹟、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近年政府致力提升歷史建築等所有權人的權利,因此,這次修正案期望透過更優惠的稅捐減徵政策,來鼓勵與提高私有文化資產的保存意願,且由現行三十%提高至五十%,達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上限。
除提高減徵比例外,修正案更進一步將原僅限於私有建築可獲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徵之優惠,擴大至「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等文化資產。
市政府表示,新修正案在市政會議通過後,預計明年一月公布生效,不溯及既往,明年徵收地價稅、房屋稅時,就會依新規定辦理,未來新規定上路後,預期稅收將受影響,但著眼文化資產作為城市價值及其保有推廣後的文創經濟效益,這項鼓勵私有文化資產保存措施值得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