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競選廣告物逾時 議員認同開罰
2018/11/28 06:00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依照市府規定,參選人須於投票日當天晚上十二點前拆除布條、旗幟、帆布等競選廣告物,若超過時間市府可逕行拆除,但有民眾發現,選舉落幕至今已四天,路上還是隨處可見競選文宣,怒批參選人為求曝光,選前大肆懸掛布條、旗幟等,選後卻不自行善後,不僅加重清潔隊員工作,還讓全民買單,認為應修改規則對參選人開罰。
環局建議從保證金規劃清潔費
市府環境保護局長沈志修表示,市府初步規劃以兩個方向解決此問題,一是從參選人繳交的保證金中規劃清潔費,若是參選人選後自行拆除競選文宣可發還,若無則用作競選文宣清理費;二則是採鼓勵性質,若參選人主動完成清理,可由環保局主動發布新聞稿表揚,此舉也可提升參選人形象。
在這次選舉標榜「打一場環保選戰」,堅決不掛布條、旗幟並順利連任的國民黨籍市議員詹江村也贊同開罰,但建議應先放寬條例中的清理時限並逐步推動改善,以他為例,這次選舉雖然主張不張貼任何競選文宣,但仍有不少支持者協助在自家牆壁懸掛帆布,就連他本人都不知情。加上現在多數參選人都是將懸掛競選文宣工作交由外包廠商負責,參選人本身並不知道文宣貼在哪?若是發現就直接開罰,對參選人也不公平,他會在新會期中提案修改「桃園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
議員同意開罰 希望清除日期拉長
多位當選人聞言也紛紛表示認同開罰,但要求在投票日當天清理完畢有點「強人所難」,建議可放寬清理時間,例如延長至一週內須清除,若還是發現有文宣懸掛在外,經民眾檢舉可先通知服務處限期改善,超過時間未改善再開罰,相對比較合理。對此,沈志修表示,若議會提案通過,會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