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訓合格才能挖路 中市明年起實施
2018/09/13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道路挖掘管理將有新措施,自明年起,管挖申請單位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受訓合格,才能請領道路挖掘許可書。建設局表示,市府六月起已開辦教育訓練課程。
為提升道路挖掘施工品質,建設局訂定「台中市道路挖掘安全維護作業規範」及「道路挖掘施工安全管理人員認證制度」,認證對象為設計、監造單位技師、品管人員、職安衛人員與現場監造人員,以及承攬廠商的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品管人員、職安衛人員與現場工程師等。
建設局表示,符合上述資格人員受訓合格後,依受訓類別核發「結業證書」及「安全管理人員識別證」,效期三年,期滿後需回訓。
建設局長黃玉霖指出,「安全認證制度」要求管挖工程設計監造技師、監造人員及承包商現場專任人員等,必須參加管挖教育訓練並通過考試,才能執行相關工作。
建設局考量該項認證制度剛開始上路,並為避免影響民眾申請接水接電的權益,年底前為宣導期,明年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