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蚵車領牌不能載客 衝擊生態觀光
彰縣府︰安全考量 蚵車非交通工具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將在今年九月讓「牡蠣搬運機」(俗稱「蚵車」)合法免費領牌,但是規定不能作為載客之用,此舉將嚴重衝擊現行生態觀光旅行。芳苑海牛車隊推動者魏清水表示,蚵車只能載蚵不能載客,這樣只是做半套;而農業處副處長郭至善強調,載客就是交通工具,應該適用交通法規,而「牡蠣搬運機」並非交通工具,絕對不能拿來載人觀光。
今年六月間,嘉義市大同國小上午到彰化縣王功漁港搭乘蚵車戶外教學,其中一輛蚵車行駛到芳苑鄉新寶村漁港產業道路堤岸上坡時,突然失去動力後滑,從斜坡翻落平面道路,造成九名學童、二名領隊及一名司機受傷,而蚵車可否合法載客觀光?成為討論重點。
業者︰縣府應輔導蚵車合法載客
魏清水表示,全縣的蚵車約有五百台,約有一半左右投入生態觀光,也為蚵農增加約三成左右的收入,在生態旅遊市場已經成形下,縣府應輔導蚵車合法載客,讓蚵車可以改善到安全,取得合法營業身分來納管,這才是根本之道,不然的話,就是「換湯不換藥」。
郭至善指出,就算是大貨車,後方車斗也不能載客,何況是「牡蠣搬運機」,這都是基於安全考量,如果要載客就應該是安全的交通工具,以交通工具的法規來規範,現行的「牡蠣搬運機」自治條例就是規定不能載客,違反者將先行勸導,若是再犯者,將開罰三千元到三萬元不等。
首次領牌免費 必須檢驗通過才行
彰化縣長魏明谷表示,彰化縣牡蠣搬運機管理自治條例已由農委會核定,縣府公告施行,將於九月十五日起依法陸續發放俗稱「蚵車」的「牡蠣搬運機」牌證,為鼓勵納管,首次領牌免費!
郭至善表示,「牡蠣搬運機」可以行駛路線與範圍將分階段公告,但領牌證之後,萬一發生交通意外,搬運機將不會再被直接沒入銷毀,但「牡蠣搬運機」只能行駛在特定範圍,因此,搬運機要先檢驗通過才能領取牌證,將由農業處派人直接到蚵農家戶進行檢驗,必須有方向燈、大燈、救生圈等配備,而駕駛資格必須領有機車駕照,而蚵農一再反映住家必須穿越台十七線才能抵達沿海一帶的蚵田,希望能夠擁有省道穿越權,將會全力予以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