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著作權讓渡 中市議員憂「彩虹眷村」不保
2018/05/26 06:0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著名景點彩虹眷村(見圖,資料照),原創作者黃永阜色彩繽紛的畫作吸引遊客,市議員張耀中昨表示,黃與文創公司簽訂著作人格權授權、讓渡書,恐讓彩虹眷村消失;文化局回應,市府擁有建物及建物上的彩繪所有權,會依法研商。
被評為全台十大IG打卡點
張耀中在議會質詢指出,彩虹眷村變成景觀公園後,遊客不斷,去年已突破兩百萬參觀人次。彩虹眷村算是台中觀光的一大奇蹟,國際知名旅遊指南「孤獨星球」曾介紹,英國和日本的旅遊網站也報導為「全台十大IG打卡點」及「台灣最想去的拍照景點」。
張耀中說,黃永阜曾在二○一二年與文創公司簽訂著作人格權授權契約,二○一四年又與該公司簽訂著作授權讓渡書,之後簽訂認養維護計畫書,並宣稱依文創品牌的市場價值估計約上億元,若文創公司另行主張這些畫作的著作權利,市府如何因應?
市府:擁有建物及彩繪所有權
文化局長王志誠回應,彩虹眷村現為彩虹景觀公園,建物權利很清楚,當然是市府的,上頭的著作也屬於市府。
筆名路寒袖的著名詩人王志誠並以自己的作品為例表示,如果他為大樓外牆題詩,難道就能主張大樓權利是他的嗎?不過,市府會重視黃永阜與文創公司簽訂的著作授權契約,在法律規範下,維護台中文化景點資產。
副市長林依瑩表示,市府願和文創公司討論,讓彩虹眷村永遠留在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