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仲涉侵占等案 高院發回更審
2018/05/17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被控採購環保袋、碗組、百花盤等禮品,印上卓伯源的詩詞餽贈民眾,藉此圖利廠商近五千萬元,另又涉在二○一二年擔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吳配」彰化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時,侵占輔選經費兩千多萬元;台中高分院前年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將他判刑八年六月,另涉洩密部分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但最高法院昨認定二審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發回更審。
最高法認為,二審判決未審酌彰化工策會呂姓員工證詞,也未說明卓伯仲是一般共犯、共謀共犯、還是教唆犯,且卓是先請業者開發票做假帳,再匯款侵占輔選經費,做假帳、侵占應是獨立的不同行為,二審僅以一罪論處亦有待商榷,因此將判決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