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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業區禁用除草劑 違者最高罰5萬

2018/05/11 06:00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昨天三讀通過,這是繼宜蘭縣、台北市之後,第三個地方政府通過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議員張豐藤表示:「這將是給昆蟲媽媽、蜜蜂媽媽最好的母親節禮物。」

環保局在議員張豐藤提議下,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限制非農業區禁用除草劑,包括學校、公園的雜草等,均限用人工除草,不能使用除草劑,違者可罰五千至五萬元,昨天經議會三讀通過,將於公告後半年上路。

張豐藤說,他聽說因為高雄市提出該自治條例後,環保署也正研究是否訂定中央的法令,他期待台灣可以減少除草劑的濫用,有更好的生態與環境。

環保局強調,除草劑屬於農藥,農委會雖有農藥管理法,但僅針對除草劑使用不當開罰,卻未規範非農地的使用。近年來發現除草劑被濫用,不僅都會區民眾擔心造成慢性中毒,也可能造成犬隻誤食中毒。

環保局表示,高市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不同於其他縣市,特別納入生態保育與環保精神,對於需要特別保育的農地,也將協調地主不使用除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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