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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女師墜橋命案 2被告仍喊冤

2018/04/27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審理十六年前安親班陳姓女老師后豐大橋墜橋喪命「再審」案,兩被告昨上午在家人陪同下出庭,他們表示以平常心看待此案,王淇政說希望家人不要再被指指點點,洪世緯眼眶泛淚希望完成母親遺願,強調他們是冤枉的!公訴檢察官表示,此案經三審定讞,也經過多次再審聲請,公訴人的立場還是希望勿枉勿縱。

今年二月最高法院裁定此案准於再審,當天中檢將釋票傳真給台中監獄及代執行的八德外役監,下午王淇政獲得釋放,洪世緯刑期較輕已在二月一日從台中監獄獲得假釋;王淇政說他又回到「振興醒獅團」從事陣頭工作;洪世緯的妻子也陪同出庭關心,他目前從事大陽能板安裝工作。

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凌晨一時許,死者陳女與男友王淇政相約在后豐大橋見面,談判分手問題,陳女墜橋身亡,王的友人洪世緯報警,警方到場兩被告都在場,王抱著女友屍體痛哭,死者家屬質疑陳女沒有自殺理由及動機,懷疑王涉嫌殺人。王、洪被檢方以共同殺人起訴,分別判十五年、十二年六月定讞,兩人始終否認殺人、也都通過測謊。台中高分院昨上午召開再審案準備庭,王還是強調沒殺人,洪強調他不在現場。

兩被告辯護律師團攻擊目標集中在「關鍵證人」王清雲的供詞,二○一三年律師團對王清雲提起偽證告訴,經檢察官對王進行測謊,未見說謊反應,其他查無積極證據而不起訴。

二○一二年監委馬以工等人調查後認為是冤獄,要求司法機關重審此案,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准予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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