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桃煉廠搬遷 擬都計變更地目
中油4月底前提遷廠評估報告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昨天由都市發展局進行工作報告,日前市長鄭文燦施政報告曾提及要以都計手段,讓中油桃園煉油廠於十年內遷廠關門,該議題也在議會發酵;對此,代局長盧維屏表示,鄭文燦已經明確要求桃煉廠十年內必須遷廠,市府會透過都市計畫手段來變更桃煉廠的地目,若十年後中油仍以「沒有覓得土地」而不願遷移,市府也會以地目不合取消中油相關執照,達到關廠目的。
桃煉廠高層人員表示,中油會在四月底前提出遷廠評估報告,事實上,歐盟許多國家已經要求二○四○年停止石油產業,中油也要對企業轉型預做準備,目前已經針對國內油品供需、調度進行整合,對於桃煉廠工業用地能夠變更為更有價值的住商用地,當然是樂觀其成,但還是要以不影響國內油品調度為前提。
變更住商區、產專區 提高價值
盧維屏說,煉油廠必須設置在特種工業用地,目前市府正在進行都市計畫,將桃煉廠所在的特種工業用地透過重劃方式變成產專區、住商區。由於中油遷廠是既定的事實,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可以提高桃煉廠土地價值,對中油而言也是大利多,未來留在桃園的將是非污染性質的產專區用地,也可讓桃園產業升級。
10年內不遷 地目不合取消執照
盧維屏表示,二○○三年、當時的經濟部長林義夫允諾桃煉廠於十年內遷廠,如今過了十五年都還沒有動靜,市府除向中央抗議外也無可奈何,因此,市府要求桃煉廠十年內遷廠的同時,啟動都市計畫程序,除協助中油產業轉型,假若十年內無法遷廠,屆時市府將祭出「尚方寶劍」,以桃煉廠地目不合法為由取消相關執照。
市議員黃景熙表示,桃煉廠早就該遷移,如今市府再給中油十年時間,屆時中油若以覓地不易推卸責任,市府應該要展現魄力強迫關廠;市議員蘇家明也建議,既然中油四月底要提出遷廠評估報告,市府應該順勢要求中油於遷廠期間同意市府啟動都計程序,給民眾保障,否則之前跳票事件會再度重演。
市議員林俐玲也認為,桃煉廠已經是不定時炸彈,對桃園、龜山、蘆竹地區民眾影響甚大,未來關廠一定要有明確時間表;市議員謝彰文表示,之前桃煉廠遷廠協議跳票,市府的立場要強硬起來,否則未來又會不了了之;市議員陳志謀也認為中油是公司型態,市府要透過各種手段對桃煉廠展開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