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接受老屋立面修繕補助 未滿3年就拆

中正、西門路口附近一棟由市府施工修繕立面景觀的老屋,近日已被拆除。(記者劉婉君攝)

中正、西門路口附近一棟由市府施工修繕立面景觀的老屋,近日已被拆除。(記者劉婉君攝)

2018/01/18 06:00

市府:第一例 將追討款項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中正路上一棟曾接受市府老屋立面景觀修繕補助的老屋,近日拆除,為市府推動老屋立面景觀修繕補助三年以來,首次有受補助的老屋完工未滿三年即拆除,文化局將估算改善工程所花費的經費後,向屋主追討款項。屋主則表示,由於整修過程中發現房屋結構不穩,基於安全才拆除,且當初並未簽訂三年條款,追討款項不合理。

台南市於二○一二年率先全國制定《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並針對民國六十年以前興建的房屋,陸續推出歷史老屋補助及老屋立面景觀修繕補助,中正路目前有零星建築參與相關補助,位於中正路與西門路口附近的這棟拆除老屋也是其中之一,拆除工程因而引起不少民眾關注。

文化局表示,老屋立面景觀修繕政策推出第一年,由公部門負責修繕,第二年開始才改為補助經費給申請的屋主,依照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補助修繕的老屋在完工三年內不能拆除,該棟老屋於二○一六年由文化局施工,同時修繕的有十幾棟,文化局在事前並未接獲拆除的通知,除了感到惋惜之外,也將分開計算工程費、衍生的勞務費後,請法制處協助以函向屋主追回款項。

文化局指出,目前為止,曾經補助過的老屋、老屋立面均沒有拆除的情形,此次是第一例,未來修法時會針對延長限制年限、增加罰則等事情進行討論,也希望藉由擴大群聚效益的方式,以三戶以上為優先補助對象,避免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屋主:安全考量 追討款項不合理

蔡姓屋主表示,該棟老屋已有七十多年的歷史,原本只是想要整修,但動工後,專業技師評估內部結構已經不穩,有安全之虞,且施工時旁邊的牆壁也會搖晃,在安全考量下,不得已才決定拆除,否則一旦發生問題要找誰負責?當年市府修繕前僅要求簽署立面同意使用書,並沒有簽訂三年條款,有房子住誰想拆房子,且為此連本業都沒辦法做,市府要求討回修繕款項有點誇張。

老屋經立面景觀修繕後的樣貌(廣發百貨)。(記者劉婉君翻攝自GOOGLE地圖)

老屋經立面景觀修繕後的樣貌(廣發百貨)。(記者劉婉君翻攝自GOOGLE地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