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火應不是中市PM2.5主要污染源?市府:經濟部引述有誤 應更正

2017/10/06 06:00

〔記者蘇孟娟、黃鐘山/台中報導〕經濟部五日在立法院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產生的PM2.5占台中市總量不到一%,引發各界質疑,市長林佳龍昨日透過新聞局長卓冠廷轉述,強調中火是中部地區最大空污來源,排放PM2.5占全市總量十四.五%,另有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影響空品甚鉅,經濟部說法明顯有誤,要求予以更正,以免誤導民眾正確認知。

經濟部昨在立法院專案報告中,引用台中市政府委託執行研究指出,中火對台中及中部空品PM2.5的影響「不到一%」,所以中火應不是PM2.5主要污染源。

卓冠廷指出,中火是中部地區最大污染源,排放量PM2.5占全市十四.五%、硫氧化物(SOx)占全市六十三.六%、氮氧化物(NOx)占全市卅九.二%,經濟部說法顯然有誤,市府對此感到遺憾,要求經濟部更正錯誤。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經濟部所引用的研究報告,未包含由SOx及NOx等污染物轉化的衍生性PM2.5貢獻量,引用說法錯誤。

卓冠廷指出,台中市早在去年一月公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明文要求中火須在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削減四十%生煤用量,至一○九年一月廿六日前將驗證其辦理成效,若未依規定削減生煤用量,將依法告發處分,絕不寬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