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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私娼寮廢棄物 竹縣府決自清

拆除湖口鄉「榕樹下」私娼寮違建的廢棄物堆在路旁。(記者廖雪茹攝)

拆除湖口鄉「榕樹下」私娼寮違建的廢棄物堆在路旁。(記者廖雪茹攝)

2017/09/12 06:00

〔記者廖雪茹/湖口報導〕本報獨家披露新竹縣政府在上月七日拆除湖口鄉「榕樹下」私娼寮違建,大量營建廢棄物卻逾一個月仍未清除,塵土飛揚,有礙觀瞻;對此縣府表示,將以掃盪治安死角違建違法專案,從拆除到清理「一條鞭」,全由縣府執行,最慢在一個月內清走。

縣府秘書長蔡榮光說,若依「廢棄物清理法」,營建廢棄物應由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責清除;此案主要地主是國有財產署佔七成,其他為軍備局、退輔會及水利會等,拆除卅一戶,有部分是租用、部分佔用。

蔡榮光指出,違建拆除後,使用人(私娼戶)早已鳥獸散,即使代為清除後追償費用,恐怕也遙遙無期;追償不成,依法可向管理人或所有人追償,但土地都是國有,且相關單位認為土地出租、被佔用,違建管理單位仍是地方政府,因此由誰出錢清除廢棄物、費用如何分攤等,恐需費時協調、釐清。

蔡榮光說,經縣長邱鏡淳同意,決定不引用廢清法處理,改以治安會報決議執行掃蕩專案,從拆除到清理,由縣府負責,這個月底清除完畢,日後擬規劃為公園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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