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自費 苗縣家長爭取自主權
將介入監督 提出三大訴求
〔記者許展溢/苗栗報導〕苗栗縣國中小營養午餐去年九月起改為家長全額負擔。全國家長會及不少家長等人昨天聚集頭份市忠孝社區不滿齊聲說,午餐「自費」,家長就有權介入監督,捍衛使用者付費權益,爭取「自主權」、「學童食的安心權」及「取之在地回饋原鄉權」三大訴求。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表示,尊重家長訴求。
苗栗縣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等單位及多位家長,昨天共同斥責,並要求苗栗縣政府正視問題。苗栗縣家長協會理事長林泉宗指出,苗縣府財政困窘,去年希望各校家長會主動與家長們協調、溝通,以「使用者付費」概念,自行全額支付午餐。
林泉宗說,營養午餐原為苗縣府招標、審核廠商並管理。至從家長全額負擔後,多位家長認為,應也有資格介入監督、了解自己孩子吃下的餐點從哪來?是否有其它等疑慮。但一年多來,始終得不到善意回應。
現場有家長認為,繳出去的午餐費全是辛苦賺來的錢,平常不知道孩子在學校吃的是何物?健不健康?抨擊苗縣府,沒錢幫忙學生付餐費就算,還要剝奪消費者權益,不讓大家了解午餐使用的食材等狀況。
家長會另也質疑,苗縣府營養午餐讓外縣市廠商承包,若發生食安問題,根本無權管理,為了捍衛家長基本權益,不得不提出三大訴求。直指營養午餐家長自費,除讓家長會自主管理,並落實在地食安管轄權,也要求優先使用在地食材,選擇在地廠商。
林泉宗指出,假設發生食安事件,希望外縣市廠商能讓苗縣府擁有裁量權,而非以往無權干涉。家長會則希望,苗縣府能多讓家長參與相關事務。
縣府教育處︰尊重家長
苗縣府教育處回應,依規定已邀請四分之一以上現任家長代表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督導廠商。並優先採用中央認證在地食材。學校午餐供應業者,雖來自外縣市,除請當地衛生局協助加強稽查廠商衛生。苗縣教育處也會與衛生局及農業處定期、不定期聯合查核。強調家長意見,只要不違背採購法,都會尊重並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