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建物145筆違建 未納管挨批
副市長:一個月內清查分類處理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今年三月台北市長柯文哲自曝,台北市政府是全國最大違建戶,有三百九十棟市轄建物沒有使用執照。無獨有偶,新北市政府公有建物有一百四十五筆無使用執照或未辦理建物登記,離譜的是,竟未納入違建系統追蹤管理,民眾批,市府拆除民間違建不手軟,對自家違建卻消極處置,擺明兩套標準。副市長李四川回應,將於一個月內清查分類,可以補照的盡快補辦。
財政局依據公有財產管理清冊,篩選無使用執照及未辦理建物登記的市有建物總計一百四十五筆,管理機關有各區公所、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市場處等,完工年份最早可追溯至民國六十六年,多數為辦公廳舍,跟民生相關的是公有市場和市民活動中心,包括金山第一公有零售市場及中和和平街攤集場名列其中。
「此問題有必要檢討。」李四川表示,將於一個月內請財政局提供清冊,由工務局釐清是否合法,大致分成三種型態,合法房屋可以補照的盡快請領使用執照,若土地為國有,須辦理撥用程序或請所有權單位出具同意書,若因產權問題無法補照,依個案問題解決。
工務局:多屬程序違建 可依法補照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李冠德指出,上述建物形成有其歷史背景與特殊需求,目的是服務民眾,有些早於都市計畫發布前存在,大部分屬於「程序違建」,可依法補請建照及使用執照,並進行結構安全鑑定,若有安全疑慮,需補強或改善。
市場處長謝俊隆說,針對無使照的市場,每年定期辦理消防安全檢查,若有地板凹凸不平、濕滑等情形,影響公共安全,將改善設施,確保安全購物環境。
市議員羅文崇指出,申請使照除辦理現場會勘,還須查核消防設備、污水下水道、水土保持、防火隔間、升降設備、安全門等,這一百四十五筆建物未經嚴格把關,難免有安全疑慮,市府應限期改善,避免民眾產生「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誤解。
市議員陳世榮表示,建築法規定,凡供公眾使用建物未領有使照者,不論是否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完工,所有權人應補請或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且內政部函釋明定,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的行政機關即屬公眾使用,市府應盡快補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