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停車 中市藍證、粉紅證下月起停發
2017/05/27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身心障礙者目前使用的停車證共有三種,分別是黃證、藍證、粉紅證,黃證為全國統一使用,藍證及粉紅證則是台中市核發,市府將著手整併停車證,六月一日起不再換發藍證與粉紅證,持有者仍可使用至效期結束。
社會局表示,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前,市府針對持有舊制身心障礙手冊者核發藍證,身心障礙手冊自一○一年起換發身心障礙證明後,全國統一規範,改核發黃證;粉紅證則是舊制手冊換發新制證明後,不符合行動不便規定者,如心智障礙、器官摘除、聽障等的過渡證件。
持黃證者可停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全國通用,市府給予停車免費優惠為一天二小時,目前核發三萬四千餘張;藍證同樣可停身障車位,全天均免費停車,但只限台中市使用,已核發約一萬四千張;粉紅證不能停身障車位,仍享有免費停車優惠,約有一千多張。
社會局指出,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是為了「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外出時,車輛能就近停放的照顧措施,市府考量五年來民眾已逐漸了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並希望將車位回歸給行動不便者使用,六月一日起,藍證與粉紅證停止申辦,藍證使用者於證件到期後,將依需求評估輔導申請黃證,粉紅證到期後逕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