鹼粽違規添加硼砂 銷毀200粒
2017/05/25 06:0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端午節前夕,台中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端午應景食品一六九件,其中一件鹼粽檢出違法添加硼砂,衛生局廿三日會同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警員共同前往稽查,業者坦承因不諳法規而使用硼砂,違規鹼粽約二百粒當場銷毀,全案移送地檢署後續偵辦。
此外,這次衛生局抽驗肉粽店燒肉粽四十件,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包括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其中二家肉粽初驗時與規定不符,經限期改善後再抽驗已複驗合格;另外查出一件冬蝦檢出二氧化硫超標,已移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指出,不合格的鹼粽是流動攤商於北屯區北屯市場販售時所抽驗,據業者表示,鹼粽只在端午節或平日有客人訂製時才製作,因節日將近才在五至六天前又開始製作鹼粽,每天產量約五百到六百粒;製作後載至全市幾個不固定的傳統市場零售,當天售完無庫存。
業者說,長輩傳授製作鹼粽時,在滾水中加入硼砂,可避免鹼粽黏糊好剝開,不知硼砂是違法添加物;衛生局當場將製作中且業者承認有添加硼砂到滾水中的鹼粽約二百粒現場銷毀及三百公克左右的硼砂當場扣回,全案移送地檢署後續偵辦。
衛生局指出,硼砂是政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硼砂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腹脹、腹瀉等不適症狀,呼籲食品業者不得添加使用。
衛生局表示,製作鹼粽建議使用合法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一樣能有助減少粽身與粽葉黏著,且可改善鹼粽硬度、彈性與咀嚼口感,即日起全市卅家衛生所與衛生局服務台均免費提供民眾索取製作鹼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