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房停車場 43處違法營業
2017/05/24 06:00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停車場嘟嘟房北市登記一二三處營業停車場,其中四十三處竟違法經營!台北市議員李新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嘟嘟房年營收達上億,但北市有四十三處停車場,沒有取得停車場營業登記證,違法經營比率達卅五%,其中還有停車場違法營業達三年。他說,嘟嘟房不少超過五十格的停車場,卻以五十格以下的名義申請,鑽法律漏洞,痛批台灣第一品牌停車場,居然公然違規營業,賺取不合法暴利,北市府應加強稽查,嚴格執法,罰到業者怕為止!
李新指出,依據嘟嘟房網站資料,嘟嘟房在北市計有一二三處營業停車場,八十處有辦理停車場登記,另外四十三處停車場沒有申請設置許可,也沒有停車場登記。他說,位於永康街卅一巷十九號的嘟嘟房,沒有停車場登記證,卻超過營業三年。李新指出,營業三年,罰鍰四次,累積罰鍰金額僅四萬多元;北市一二三處停車場,總共才裁罰廿二次,營收高於罰鍰,難怪業者罰不怕。
停管處:要求限期改善
停管處主秘陳冠龍表示,坐落在八米巷道的停車場,業者可直接申請停車場登記;停車場位於五米巷道,業者則須事先申請設置許可,才能申請停車場登記。他指出,永康街卅一巷十九號的嘟嘟房停車場,是位在五米巷道,但三月一日已通過設置許可,卻沒申請登記證,確實是不合法經營。另外,如發現業者有違法的部分,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處以罰鍰。
嘟嘟房:會去申請登記
嘟嘟房停管處長莊景順則回應,永康街卅一巷十九號的嘟嘟房停車場,沒有營業登記證就營業,「確實是疏忽了」,公司會立即處理。另外,四十三處停車場都會去申請登記證,會依規定經營。另外部分場站已經撤站,日後網頁會再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