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圓仔湯」判刑 玉里鎮代表會正副主席解職
代表共11人 就有5人遭解職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包括主席呂理忠、副主席鄧坤明及邱顯達共五名代表,在選舉時將同選區候選人「搓圓仔湯」造成同額競選以求當選,法院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高院後二審判決有罪,五人分別判刑四到六個月,由於檢察官確定不再上訴因而定讞,花蓮縣府本月廿一日將五名代表解職,並指派林明慧擔任代理主席!
縣府民政處長蕭明甲說,呂理忠(代表會主席)、鄧坤明(代表會副主席)、邱顯達、鍾素政、邱玉林共五名鎮民代表,一審判決無罪,二審於三月卅一日宣判大逆轉,五人都被判有期徒刑。
他說,依法從二審判決日起,五名代表即停職,由於判決書諭令被告不得上訴、檢察官得上訴,且檢察官也沒有在十日內提起上訴,因此二審定讞。
近期將表決選出新任正副主席
縣府在本月十二日收到判決書後,於四月廿一日將包括玉里鎮代表會包括正副主席共五人予以解職,昨日並指派代表林明慧擔任代理主席,將於近期內召開臨時會,表決選出新任正副主席,也創下花蓮地方自治史少見案例。
缺額未超過一半 不再補選
玉里鎮代表會代表共十一人,解職五人,依照地方制度法,因缺額未超過二分之一、且所遺任期不足二年,因此不再補選。
花蓮縣選委會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原本應進行遞補,但五名代表當時競選的玉里鎮第一選區應選七人,共有八人登記,因此只有一人落選;惟落選的李敏聰已癌症過世,因此無人可遞補,剩下的六名代表繼續作到任期結束。
一○三年的鄉鎮代表選舉中,被判刑的五名代表同屬玉里鎮第一選區,應選七人八人登記,五人則涉嫌集資「搓圓仔湯」,將連任三屆鎮代表李敏聰退選,一審判決無罪,二審則大逆轉,法官將五人以「共同預備對於候選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處刑,代表鍾素政、邱玉林判刑六個月;代表會主席呂理忠判刑五個月;副主席鄧坤明、代表邱顯達判刑四個月,各褫奪公權兩年,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