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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幼園 議員促取消弱勢優先

2017/03/31 06:00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公立幼兒園依規定優先錄取弱勢生,其有餘額者才招收一般幼兒。但民進黨市議員許淑華發現,教育局打算將此規沿用於「非營利幼兒園」,她擔憂招生方式比照辦理,恐排擠一般雙薪家庭,籲請取消。但教育局回應,無論中央母法或地方辦法,均明載須優先照顧弱勢生。

一○五年公立幼兒園核定招生人數為一萬八五四三人,一○六年度預計增加五○四人,核定招生人數增為一萬九○四七人。另非營利幼兒園一○六至一○七年度預計自十五園增為廿五園,核定招生人數將增為二九五八人。

招生人數雖連年成長,但許淑華發現,非營利幼兒園招收資格將比照公立幼兒園,優先錄取弱勢生,仍有餘額者才招收一般幼兒,此規定恐導致實際釋出名額有限。許認為,非營利幼兒園設置目的是要照顧一般雙薪家庭,若比照辦理會排擠一般雙薪家庭,此規定應取消。

教育局:依幼教法規定

北市教育局回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政府應提供平價教保服務,且優先錄取經濟、文化、身心、族群弱勢;教育局依據上開法令訂立「台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入園辦法」,明載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其仍有餘額者才招收一般幼兒。

北市教育局一○三學年起力推非營利幼兒園,其特點是品質比照公幼,每月收費約八千元,介於公、私幼之間。現已累積十五園、共計八十八班,核定招生人數達二一二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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