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檳榔攤偷賣維士比 13家挨罰3萬
2017/03/31 06:00
最高可罰兩百萬元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明天的氣力!」「福氣啦!」保力達B、維士比的廣告詞深植人心,市場銷售量都不錯,但市府衛生局表示,這類產品含有西藥,必須在合格藥事人員指引下才能購買,去年查獲十三家違規販售者,主要是檳榔攤、小吃店等,都罰鍰三萬元,最高可罰兩百萬元,衛生局並提醒,這類飲品含酒精成分,飲用要適量。
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科長張敬崴指出,根據藥事法,不具藥商資格卻販售這類含酒精的「西藥內服液」,可處三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去年抽查近七十家檳榔攤、小吃店及雜貨店,有十三家違規販售,但比前年查獲的二十家違規已有減少。
他表示,由於廣告詞深植人心,很多人以為這些是提神飲料,喝了精神會變好,喜歡在工作前飲用,坊間許多檳榔攤、小吃店、雜貨店即使沒有藥商許可執照,也私自販售,但維士比、保力達B都屬於藥品,一天最多只能飲用三次、每次約三十到四十毫升,多喝恐怕會傷肝,而且還含十%酒精,對工作提神未必有效,還可能因喝醉而造成危險。
張敬崴提醒,這類飲品屬於「指示藥品」,民眾依規定只能向有藥事人員駐店的藥局、藥商購買,並在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提供專業諮詢、說明用法用量後,再依指示服用,而且僅限於十八歲以上成人的「營養補給」。
他說,衛生局會持續查核非藥商違規販售這類藥飲的情形,若民眾發現違規販售也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向衛生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