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安家公益協會互助慰問金 民控領不到錢
民進黨投縣黨部接獲陳情
〔記者謝介裕、陳鈺馥/綜合報導〕社團法人台灣安家公益推廣協會,以互助會運作方式吸收會員,每月每人繳二千元,一旦會員亡故,家屬可請領「互助慰問金」,惟有南投鄉親指控領不到錢,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執行長曾琮愷說,初步解至少有十人受害,除將協助民眾組織自救會,也希望司法單位能主動進行調查。
據社團法人台灣安家公益推廣協會資料顯示,入會成為會員後,每人每月須繳二千元,一旦會員亡故,其家屬便可請領「互助慰問金」,屆滿一個月可拿三千元、二個月五千元、滿十一個月八萬元。入會屆滿十年後,不必再繳互助金,且每年還可領到五千元的「祝壽金」。
惟最近有許多民眾向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反映,協會未如實支付「互助慰問金」,黨務專員郭歷軒經明查暗訪,發現光是名間鄉松柏嶺地區受害民眾就達十人,繳交的金額初估也有一百萬元以上。
社團法人台灣安家公益推廣協會楊金郎解釋表示,該協會是內政部合法立案的民間團體,營運迄今已六年,每月繳二千元,入會一個月後便享有亡故「互助慰問金」三千元起跳,協會須倒貼一千元,且迄今受理的案件,已三萬多件,導致原本準備的十多億資金早已用光,目前還負債約五千萬元。
調度有困難 協會強調未落跑
楊金郎說,該協會位在雲林縣虎尾鎮,成立的宗旨就是要照顧上了年紀的長輩,因資金籌措、調度有一定困難度,導致可能支付「互助慰問金」的時間會變長,抑或需要以分期方式支付。但協會絕不會惡意倒閉或落跑,會員及其家屬無須過度擔憂。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表示,該協會以「互助會」方式吸收會員,按會員年資可領多少慰問金,已是類似保險概念的營利行為,金管主管機關可依金融法規規定處分。
會員與協會的互助慰問金是屬於民法契約行為,協會若不發放慰問金有違約問題,當事人可循法律途徑處理,若有受害也可向內政部檢舉,不改善最重可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