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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魚潭店家廣告佔路 限四月底前拆除

部分商家為吸引顧客上門,廣告看板等宣傳物逐漸占用一旁道路,嚴重危及交通安全。(記者王峻祺攝)

部分商家為吸引顧客上門,廣告看板等宣傳物逐漸占用一旁道路,嚴重危及交通安全。(記者王峻祺攝)

2017/03/28 06:0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知名觀光景點鯉魚潭,近年隨著旅遊風氣興盛,道路周邊店家如雨後春筍般開設,全盛時期約有廿家攤商,為吸引顧客上門,廣告看板等宣傳物逐漸佔用一旁道路,嚴重危及交通安全,公路總局昨下最後通牒,告知違法店家限期於四月底前拆除佔用物,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緩。

位在鯉魚潭西邊的商店圈,部分店家為吸引遊客消費,多將移動式設備或廣告招牌,外推至公路排水溝上,明顯佔用道路公用地,不僅造成景觀凌亂,也出現道路安全疑慮,影響出入車輛的行車視線。

公路總局花蓮工務段長沈清瑞說,部分商店廣告立牌或盆景,長期佔用公路慢車道與排水溝,甚至為擴展店面,將輕鋼架直接架設在道路上,月初已派人當面告知商家涉及觸法行為,上週則邀集商圈協會及警方現勘。

他強調,目前將先加強勸導,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法,並呼籲業者在四月底前自行拆除占用公地設施,違者將視為廢棄物,予以清除並採處罰措施。

公路總局表示,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可依公路法七十二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餬口飯吃!」部分商圈業者喊冤,當初執行台九丙線道路拓寬時,為配合政策也提供土地作為公路拓寬使用,導致自有土地面積不足,才會把部分設施往外拓展,盼政府暫緩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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