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風景區管理所 預計7月成立
2017/03/28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級風景區今年將陸續收回自營,縣府籌設「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負責管理營運像清境景觀高架步道等縣級風景區或景點,目前正在法規小組審議,預計七月可成立。
主要管理及營運縣級景點
南投縣府已在規劃籌設二級單位「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該所隸屬在縣府觀光處下方,縣長林明溱昨在縣務會議中,關心清境景觀高架步道工程驗收和開放的問題時,也督促風管所的籌設進度。
林明溱表示,風景區管理所主要管理和營運縣級風景區或風景據點,成立之後,委外的風景據點會像猴探井天空步道、竹山天梯等將會陸續收回自營,而預定五月份開放的清境景觀高架步道,以及劃設為縣級風景區的虎頭山風景區、尚未開放的瑞龍瀑布、雙龍瀑布,都將由該所負責。
未來這些縣級風景區或據點、設施將會收費,門票收入除清潔維護費用、遊客保險外,也將清償欠交通部觀光局的經費,例如清境景觀高架步道,須分十年償還一千五百萬元。
現由縣府法規小組審議中
林明溱也說,目前縣府還在規劃從鹿谷鄉施作輕軌鐵路,讓遊客從鹿谷鄉農會停車場接駁,搭輕軌車上溪頭,解決延溪公路大塞車的問題,而該輕軌鐵路會儘速規劃,請中央能夠支持,若未來能施設,也會由風管所來管理。
縣府觀光處長王源鍾則表示,風景區管理所設置目前在縣府法規小組審議,審議通過才送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布。另同時報縣議會、考試院備查,同意備查後,即可辦理職務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