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家禽屠宰場 搶賺新年財
2017/01/25 06:00
〔記者林彥彤、蔡淑媛/台北報導〕農曆年前三牲需求量大,防檢局前夜成功查獲一處位於神岡區的違法屠宰場,是近年來台中市查獲最大宗違法屠宰案件,查獲項目已全數銷毀;不過,由於該業者已是「再犯」,除了違反畜牧法規定外,也涉及刑責。防檢局提醒,屠宰家禽或家畜,都應經過防檢局派駐的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逐隻檢查合格,才可供人食用。
防檢局昨表示,會同台中市警察局偵七隊、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等機關,共同查獲一起位於台中市神岡區崎溝路的違法屠宰案;共計沒入鴨隻屠體四五二隻、鵝八十六隻、內臟八十七.六四公斤、米血廿六.九八公斤,全都已銷毀處理。
農委會防檢局肉檢組組長董好德表示,已違法不只一次的業者為避免遭查獲,近期從事私宰作業都將鐵門上鎖,並於路口私設路障、多支監視器及豢養一隻警戒犬示警等,查緝團隊費時數月後,才成功突破重重阻礙。
董好德說,由於該名違法業者已是「再犯」,因此涉及刑責,業者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董好德提醒,家禽或家畜屠宰須在合法的屠宰場進行,否則依據畜牧法規定,初次違法者將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