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飼主棄養 籲民眾檢舉拿獎金

花蓮縣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踴躍檢舉飼主棄養。(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踴躍檢舉飼主棄養。(記者花孟璟攝)

2017/01/17 06: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動保法去年增訂獎勵辦法,民眾只要拍到照片、影片可證實飼主正在丟棄貓狗,只要檢舉成案可以領罰鍰五十%的檢舉獎金,但花蓮縣至今都沒有人因此領到獎金。花蓮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零撲殺政策實施後將特別強調飼主責任,並將加強寵物晶片登記稽查等源頭管理工作,也呼籲民眾踴躍檢舉飼主棄養。

花蓮縣動物防疫所所長黃詩伊說,花蓮縣歷年來查獲違反動保法案件約廿多件,都是防疫單位主動查獲,比如捕獲野犬卻掃描出有植入晶片,請飼主前來說明才查獲棄養動物等;此外,雖然檢舉成案有獎金可以領,但是研判可能是因缺乏宣傳,至今沒有發出過檢舉獎金。

她說,如民眾不想養狗,也將研擬修法由飼主自行先透過動保社團或志工找到合適的送養人選,如找不到人才可送中途之家,希望把送養責任交給飼主;民眾如有棄養動物、或將不打算繼續養的寵物送到中途之家的紀錄,依法也將不能再養狗。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