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霸佔停車格 張貼大量「勸導單」
2016/12/06 06:00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南投縣尚未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埔里鎮即有民眾不滿路邊停車格長期遭固定車輛停放,在該車張貼大量的自製「勸導單」,警方認為此舉恐涉毀損,公所強調南投縣已有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但相關配套措施仍未出爐,縣府則表示路邊停車收費牽涉廣泛,現階段還需審慎評估。
警方:恐涉毀損罪嫌
「車主您好,請問您的車子長期霸佔這車位對嗎?」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路邊停車格的二部自小客車,昨天一早被人發現車身貼著大量紙張,白紙黑字指責車主長期霸佔公設停車格,一停就是好幾天、甚至幾個月,質疑車主這樣有品德嗎?要求把車位讓給有需要臨時停車的人,讓附近店家及臨停民眾可以便利一點,還建議可將車子移至行政園區後方的停車格。
這種自製「勸導單」引起路過民眾側目,不久即被撕掉,警方則認為這種擅自大量張貼他人車輛及文中相關文句,恐有觸法之虞。
公所則說,縣府雖訂有「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及費率標準」,但無相關配套措施,以致埔里路邊停車收費計畫胎死腹中,未來中山路埔里高工圍牆外的遊覽車、自小客車停車格要如何收費,計畫列為路邊停車收費試辦區,細節還須與縣府進一步研究。
至於縣長林明溱先前即傾向不實施路邊收費,以免加重縣民負擔;工務處也認為各鄉鎮路邊汽機車停車格約有四千餘個,汽車約一千一百個,實施路邊停車收費能為縣庫增加多少收入,以及相關人事成本,還要進一步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