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接管古蹟 林佳龍推信託基金
2016/12/03 06:00
議員促改由市府權責管理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文化資產保護法修正後,增訂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等得由主管機關辦理無償撥用,市議員江肇國、鄭功進、何明杰二日說,應爭取中央文資如二十號倉庫等,改由市府權責管理;市長林佳龍強調,將以最有利的方向通盤考量,並推動信託基金來保存古蹟。
鄭功進、何明杰表示,台中後火車站舊台鐵宿舍火災,火勢差點波及鄰近的歷史建築二十號倉庫,凸顯台鐵維護不善、怠忽職守,市府應立即和台鐵溝通盼加強管理,如果台鐵無意願或力有未逮,應交由市府維護管理。
江肇國則說,新版文資法已授權地方政府得以要求無償撥用中央文資,市府既已擁有主動權及法源,二十號倉庫、台中舊火車站、后里泰安車站、大甲日南車站、光復新村或地方法院宿舍群等重要歷史建築等,應爭取改納入市府權責管理,促進地方發展。
張耀中議員也說,全市有一百六十七處古蹟遺址、歷史建築等,有四十八處所有權屬中央主管機關,目前中央大都沒有積極修繕、活化利用這些文資,若市府重新評估值得保留者,應爭取中央無償撥用地方管理。
市長研擬部分抵費地找經費
林佳龍強調,文資保存歸中央或地方,市府將以最有利的方向通盤考量,文資管理涉及龐大預算問題,市府希望建立信託基金,研擬部分抵費地限定文資保存信託基金,將針對中央文資法新規定通盤研究,運用社會力量保存古蹟。
文化局長王志誠也說明,具文資身分優先做好管理維護,其他部分市府也已開始進行盤點,包括二十號倉庫部分所有機關是台鐵局,現由文化部租用中,文化局將與台鐵局協調接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