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合法授權 活動中心伴唱機「封麥」
2016/12/01 06:00
〔記者李容萍/大溪報導〕許多社區活動中心、里集會所都設有電腦伴唱機,供民眾歡唱卡拉OK,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年三月通知各縣市政府,提醒已涉及音樂著作的公開演出權利,未取得合法授權前,不宜非法使用,常到大溪區三元社區活動中心歡唱的里民,八個多月來只好枯坐台下聽歌,望著麥克風興嘆,心裡很不舒暢。
市議員楊朝偉接獲三元里里長黃永林等人陳情,昨天到三元社區活動中心一探究竟,許多長輩抱怨這項規定形同「禁唱令」,反映了大半年,仍遲未改善。
市府民政局、社會局表示,已請公所編列預算,向單一窗口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辦理授權,每台伴唱機的每年授權費是二千三百一十六元。
民政局︰明年起取得授權
楊朝偉認為,市府讓愛唱歌的里民「悶」這麼久,質疑市府危機處理和應變能力不足;對此,民政局長湯蕙禎解釋說,今年六、七月就通知公所納入預算編列,預算已由市議會完成審議,明年起就取得公開演出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