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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漁業改刑罰 白沙鄉長陳情

2016/10/29 06:00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擬將現行潛水漁業行政罰,改為刑罰,並以「預備公告」方式先行宣導,日期至十月三十日止;白沙鄉長莊美李昨率相關人員,前往農漁局遞交陳情書,由局長陳高樑出面接受,表示將彙整相關意見進行通盤考量。

由於澎湖四面環海,農漁局突然在九月三十日發出「預備公告」,將制訂單行法規,潛水漁業由現行行政罰(罰金)改為刑罰(刑期),引發相關從業人員及潛水協會成員強烈不滿,十月十三日五百名漁民群聚縣府陳情抗議,由秘書長胡流宗接見,雙方協調一個月內彙整意見,再進行討論。

昨日莊美李、議員蘇陳綉色,加上數十位赤崁、鳥嶼、吉貝漁民及潛水協會成員等,前往農漁局遞交陳情書,主要六點訴求,包括請提出證據,潛水漁業是否危害海洋甚鉅;中央漁業署修法,讓漁民合法申請潛水捕撈執照;潛水漁民作業時,也會清除岩礁垃圾網具;危害漁業最烈的是近海捕撈;參考國際責任制漁業準則,開放適當海域傳統漁場捕撈;漁槍為合法登記管制,可合法使用。

莊美李表示,任何法律實行之前,應召開研討會與公聽會,不應斷然實施,影響漁民生計,要求縣政府從長考量,才能達到雙贏目標;陳高樑則指出,預備公告只是事先宣導,廣為聽取各方意見,未來還需要漫長行政程序,不會在公告期滿就立即實施,也會邀請各方代表召開協調會議,達到共識後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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