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東億紙業違建 市府強制拆除
2016/10/28 06:00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市府展現公權力!豐原東億紙業日前允諾將農地上污水處理設施等違建自拆,卻以「噪音遭人檢舉」為由,期限內遲未完成拆除。市府昨日進行強制拆除,業者莊永裕表示,環保局核准,都發局卻不准,令人無所適從;都發局反駁,違建明顯違反土地分區使用,拆除一切合法。
業者︰施政多頭馬車 無所適從
豐原東億紙業遭台中市府認定有空污、水污染及廢棄物等違規違法事實,廠區則是大違建。市府原已打算強制拆除,但業者除申請補照,農地上的污水處理設備及停車棚等新違建也申請自拆,市府同意他們在十月廿五日完成自拆,業者卻只將兩個污水處理槽移至廠區內,水泥基座等違建仍未拆除。
市府廿六日前往會勘確認後,昨日上午出動大型破碎機、二台燒切機等各式機具,並會同警方前往現場進行強制拆除。現場還算平和,但東億負責人莊永裕仍喊冤說,公司對政府拆除沒有意見,但當時設置污水設施有經過環保局核准,都發局卻認定違法,讓他不能認同,政府施政多頭馬車,讓百姓無所適從。
都發局︰違法明確 不容挑戰
對此,市府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長朱文彬再度強調,東億違法明確,市府執行公權力不容挑戰。農地水泥基座等違建將在隔日完成拆除,一切合法。廠內其他違建以及污水處理設施部分,業者雖已申請補照,但會不會通過還是未知數。屆時若無法取得執照,一樣會依法進行拆除。
至於拆除費用誰買單,市府都發局說,市府雖已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將向違建人收取強制拆除危害公安違建的相關費用,但目前草案有部分議員有意見,仍未通過,拆除費用約八萬多元,將由市府支付。等條例通過後,將可改變過去使用納稅人經費執行拆除的不合理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