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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少女害產子 阿姨同居人是狼

2016/10/21 06:00

事後塞200元當「封口費」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1名高二女學生,3年前慘遭阿姨同居人林姓男子連續性侵2次,事後還分別被迫收下200元,威脅「不得對外張揚」,女學生因懷孕被家人發現,才向警方怒揭林男惡行,少女隔年產下一子,經鑑定確認生父為林男,日前林男已遭花蓮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就讀高二的17歲被害少女,3年前10月間,被阿姨同居人林男騎乘機車搭載,從教會返回花東交界處時,將少女帶往一處橋下涵洞,強行脫去少女內衣褲後性侵得逞,事後還硬塞給她200元,要求少女不可對外透露。

事隔不到一週,林男獸性又起,再次趁騎機車載少女返回住處時,騎往另一處橋下涵洞內,將少女強壓在地性侵,事後同樣塞給少女200元;隔年5月,家人發現少女肚子隆起,經驗孕棒測試,才得知女學生慘遭林男性侵懷孕。

載到涵洞「硬上」 被判6年

事後林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遭花蓮警方送辦,經地院審理判處6年有期徒刑,林男雖跟少女家屬以20萬元達成調解,並上訴二審請求從輕量刑,但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性慾,1週內對少女強制性交2次得逞,導致少女懷孕及身心創傷等理由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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