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註記 嘉縣受理
2016/10/21 06:00
〔記者林宜樟、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為推動性別多元化、性別平等,昨起實施全縣戶政事務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縣長張花冠說,雖然同志婚姻尚不合目前民法規定,嘉縣是農業縣,雖然傳統保守,但尊重同性伴侶關係,支持世界潮流。
嘉縣多元性別族群健康服務中心「諸羅部屋」主任林俊宏說,樂見嘉縣受理同性伴侶註記,但在相關法令尚未修法前,同性伴侶在財產繼承等事務上,都受限制,難以保障權益,希望中央修法,讓同志婚姻合法化。
張花冠說,年滿二十歲,其中一方設籍於嘉縣的同性伴侶,可到戶政所申請註記;註記後可作為病患關係人身分憑據,同性伴侶可代理簽署醫療同意書,並可申請家庭照顧假及代辦護照等。同性伴侶註記,限於同性與一人為限,若要解除關係,只要任何一方申請就可解除。
嘉市今年三月起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成為北高等六都之外,率先開辦此措施的城市,並自七月起放寬條件,只要單方設籍嘉市即可申請,民政處統計,迄今有兩對同性伴侶辦理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