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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控小叔不孝 「家醜」貼社區公布欄

2016/10/18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嫂嫂、小叔為了奉養父母的問題槓上,49歲蕭姓婦人今年6月寫了一大張控訴文,連名帶姓指控小叔有諸多不孝行為,張貼在社區公布欄公告家醜,小叔怒控嫂嫂誹謗;雖然蕭婦供稱所言為真,但檢方認為這是涉及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依誹謗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小叔控告誹謗

桃園地檢署調查,蕭婦因公婆奉養問題與呂姓小叔結怨,她今年6月寫了一大張控訴文,張貼在自家社區公布欄公告家醜,她在文中寫出小叔的全名,寫稱「本人20年來奉養照顧和我無血親關係的公公…,但小叔不聞不問,視父親如無物,公公贈與房產及財物給小叔,小叔事後卻更換門鎖,得到家產後就將父親拒於門外、棄之不顧,甚至對年邁多病的父親提告,天下奇聞竟有兒子告父親…,不孝老弟,我會原諒你的無知,回頭是岸,你敬愛的大嫂筆。」

蕭婦貼文後被小叔按鈴控告,她辯稱,與小叔住在同個社區,她只是回應小叔先前張貼在公布欄的文章,目的是提醒小叔做人要即時行孝,不能忘恩負義,她所寫的都是事實,並無捏造。

檢方指出,刑法310條「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涉及私德 檢聲請簡判

檢方指出,蕭婦文章內容多屬私德領域,與公眾利益無關,就算蕭婦的指控都是真的、沒有捏造,仍已涉及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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