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建物環評 須備汽機車充電管線
預計一個月內公告實施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北市環評委員會昨通過「台北市推動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新增建築物環評規範,包括推動友善電動車環境,明定汽機車停車位應安裝或留設充電系統,而且應有自行車停車空間;其他像是新增用電大戶需自行設置或使用再生能源達五%以上、施工營運期間要減少溫室氣體達五十%,還須有防治空污、噪音、光害等措施。全案預計一個月內公告實施。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北市常見需接受環評的開發案包括高樓建築、山坡地開發面積達一公頃以上、醫療建設及文教設施等,雖然有中央環保法規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但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及都市環境品質提升,須針對城市發展願景明定具體作法,因此根據北市環評案特性,整合各面向規範於環評中審議,也新增不少規範。
鄰近捷運 多設自行車位
其中像是為建構友善電動車環境,過去電動車主常遇社區公共車位無法裝設充電座,因此未來明定汽機車停車位應有三分之一安裝或留設充電管線空間;且為打造友善綠色交通,除了要設置自行車停車空間,也要配合大眾運輸導向規劃停車位,若鄰近捷運,要設置較多自行車位,汽機車位則較少。
規範中也明訂,施工時須採用加裝濾煙器或符合第四期以上污染排放標準的機具或車輛,還要設置噪音即時監測看板,更首度將大樓外牆光害、餐飲業污染防治等納入規範,確保施工時間也能提升環境品質。
另外,新增要求用電量達八百瓩的大戶需自行設置或使用再生能源達五%以上,估計北市約有四百多戶用電大戶,以旅館、商辦及醫院居多;旅館、商辦大樓等開發單位還要設置能源管理系統、建立能源履歷。
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指出,統計北市近三年來高樓建築環評案就有卅五件,每年均達十件以上,相較十年前每年約三件,成長超過三倍。不少業者基於企業示範精神,已達到相關規範標準,像是新光南港軟體園區的營建工地已設置噪音即時監測看板、三創園區LED廣告看板光源輝度符合標準,興隆公宅也已在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
違規業者最高罰150萬
蔡玲儀表示,開發單位進行環評作業時要依照審議規範規劃、評估,並切實執行,也可據此追蹤監督,若開發單位未執行,可依環評法處卅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公告實施後將要求新送環評案須符合規範標準,審議中的案件也會要求盡量調整,以符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