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金剛主題夜市 用地違法恐拆
屬甲種工業區 不能擺攤
〔記者許展溢/苗栗報導〕月初開幕的苗栗縣頭份市「金剛基地主題夜市」,斥資百萬元,打造三.五公尺高的兩尊大黃蜂、一尊柯博文金剛機器人供拍照,吸引大批人潮朝聖,現在卻遭民眾檢舉,用地是「甲種工業區」,明文規定不能擺設攤販。
縣府公所同聲 不改就罰
縣府及公所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頭份市公所都說,若接獲反映,會一同會勘了解,屬實可開單裁罰六萬元以上至三十萬元以下,並勒令拆除。業者苗栗縣文化市集觀光夜市推展協會總幹事陳建同則說,承租時就已告知用途,也獲認同,希望用協調方式,爭取時間處理。
金剛夜市占地約一千兩百坪,向苗栗農田水利會承租,規畫兩百個攤商,每週六、日、一營業,開幕兩週後,卻被投訴所在地屬甲種工業區。業者陳建同說,分區是以前訂定的標準,承租時也告知公所、縣府將打造夜市,也都得到認可,已投入許多時間、金錢,為的就是帶動地方發展,對外行銷跟反應有褒有貶,也得到很多正面回應,吸引不少外地遊客。
縣府都市計畫科說,甲種工業區不能從事攤販聚集的商業行為,會與頭份市公所一同會勘,首次將會依都市計畫法七十九條開罰六萬元,要求盡速恢復原狀,除非業者變更目的使用,否則將持續開罰。
業者期盼協調 尋求解套
陳建同說,變更用地目是大工程,在這裡設夜市,是低密度、低污染使用,也沒有地上物,現在還在跟公部門商議、溝通中,希望透過協調,多爭取一些時間來處理後續面臨的問題。
頭份市公所主秘徐麗君說,用地的確是甲種工業區,有先請示縣府是否可設置夜市,縣府回函依法不得,夜市營運前也告知水利會及業者兩次不得設置,將與縣府會勘了解現場狀況,若業者不改善,會與縣府共同裁罰。
苗栗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李秉焜說,業者要做什麼,水利會不會參與,若有違法行為,會依規定函文給業者要求改善,一切依法及契約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