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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鄭永金「百億先生」 邱鏡淳無罪定讞

2016/07/30 08:00

〔記者項程鎮、黃美珠、廖雪茹/綜合報導〕新竹縣長邱鏡淳前年競選連任期間,被對手鄭永金指控影射他是「百億先生」等等,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定邱的相關言論是針對鄭當縣長時掌管縣庫理財失當,造成縣府四百億負債,是善意發表言論,沒有實質惡意,判決無罪定讞。

鄭:還有誹謗案 會有罪去職

邱鏡淳說,相信司法、尊重司法,感謝司法還他一個公道。鄭永金則說,邱鏡淳一、二審都被判刑,但最高法院日前發回高院更審的誹謗及違選罷法一案才是重點,他可肯定邱最後一定會被判決有罪,因而去職,由中央派代理人。

判決指出,前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間,邱鏡淳在竹北造勢場合演講中,指對手「他家很有錢,他是開銀行的,用不完的,你了解有一個先生叫做百億先生嗎?」

鄭永金認為邱散布不實言論,已損害其名譽,向新竹地院自訴邱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誹謗罪。

一審認為,縣長是地方最高行政首長,職權重大,為公眾人物,操守或私德都是可受公評事項,至於邱所提「開銀行」、「百億先生」,用意是提醒選民就鄭的財務狀況及選舉經費來源充分了解,判決邱無罪。

鄭上訴後,二審認為,邱指鄭多年前當新竹縣長時,未考量縣府財政已負債累累,還大量發放老人年金,造成財政困難等內容,是對縣府公共事務所做評論,應認定是意見表達,不構成毀損名譽,也和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無關,判邱無罪;鄭再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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