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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LINE讚小三做愛爽 妻告通姦不成

2016/07/29 08: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葉姓男子的妻子懷疑他與小三戀情,還手機LINE約砲,小三提到「你很喜歡跟我做喔?你跟她很久沒有做愛了,怎會這樣?」葉男回訊「對啊!跟你比較爽!」葉妻林女怒告2人通姦,然而檢方認為,這些對話仍屬「主觀臆測的間接證據」,無法證明雙方有性器官接合,全案不起訴。

林女指控,小三陳女明知她先生葉男已婚,仍於去年3月發生關係,因此怒告二人妨害家庭。

陳女經檢警通知,拒不出庭說明,葉男則否認姦情。而林女所提證據,是去年6月葉男所寫的聲明書,內容坦承在婚姻關係期間,與陳女發生性行為2次。

葉男向檢警辯稱,因為太太拿他的手機傳訊息給陳女,夫妻為此大吵一架,太太就搬出去,還要他寫聲明書,為了讓妻子搬回家就簽了這份聲明書,聲明書是妻子寫好讓他簽名的。

根據林女所提葉男手機與陳女LINE對話內容,檢方認為這些資料最多僅能認定2人過從甚密,尚難直接認定何時、何地有性器官接合性行為,因此林女欲藉此證明二人發生性行為,仍屬主觀臆測的間接證據,難以直接認定通姦。如果林女因而受精神上損害,應另循民事訴訟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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