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塭仔圳都計 7051地主
2016/07/27 08:00
●民國57年,新泰塭仔圳地區列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土地受禁限建規定,後管制解除。
●87年至91年間,陸續發布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總面積468公頃,採市地重劃開發面積398公頃,當時台北縣政府財政困窘,景氣不佳。
●94年修正都市計畫,開放土地所有權人自辦重劃,劃定36個開發單元,最後僅3處完成自辦重劃,成效不佳。
●98年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改成公辦重劃,並調整公共設施配置。
●104年內政部審竣修正後的都市計畫內容,統計全區地主有7051人,重劃範圍主要分成新莊中正路以北、以南地區,中正路以北完成查估作業,地上物約3215間。(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整理:記者賴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