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舊婦聯一村判拆屋還款 70餘弱勢戶哀怨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位於板橋榮譽國民之家旁的舊婦聯一村,早期因水患集體遷村,部分居民在舊址搭建房屋定居,歷經半世紀,但沒有土地所有權,被國有財產署控告侵占,法院判決拆屋還地,並追討五年不當得利,今年起強制執行,七十餘戶面臨流離失所與龐大還款壓力,請求政府不要拆他們的家。
住了半世紀 面臨流離失所
居民戚本忠說,他和母親居住至今超過五十年,手上有五十年前水電繳款證明,非惡意侵占,一○一年間法院判拆屋還地三審定讞,並追溯過去五年不當得利,查封不動產、凍結資金,導致生活困難,老榮民、獨居老人、弱勢家庭該何去何從?七十多戶居民毫無反駁餘地,他們願意承租土地,盼繼續居住。
有住戶出示民國四十九年婦聯一村福利委員會和居民簽定契約書,清楚載明住戶投資新台幣兩千五百元興建地上物,每月繳納自治經費八十元,但這份文件不受官方認可,且年代久遠不可考,雙方爭執不休。
板橋區復興里里長郭宗輝批評,政府做什麼從來不告知百姓,一紙法院判決書下來,強制扣押別人財產,要民眾搬遷、流落街頭,既然認定過去幾十年違法占用,為何不積極處理,難道公務人員沒有行政怠惰、瀆職嗎?
榮家︰分期付款可再協調
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主任劉先岷指出,舊婦聯一村早已遷村,現住戶無土地所有權,法院認定是違占戶,公部門依法行政,九十七年曾和居民溝通無效,循法律途徑解決,因多數人不具榮民身分,無法比照一般眷村改建提供拆遷補償金;至於分期付款訴求可再協調,盼年底前圓滿解決,拆遷後土地將納入榮民之家範圍,規劃公園綠地。
民代爭取緩衝與救濟管道
市議員何博文認為,現有聚落形成有其時空背景,拆屋事涉人民權益,希望相關單位給予居民緩衝時間,手段不要如此急促,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研議,是否有合適救濟管道。
立委羅致政表示,部分住戶同意拆屋還地,爭取分期付款,盼延長還款和搬遷期限,若住戶願意清空搬遷,希望協調拆除費用由政府吸收,將居民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