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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轉中心市地重劃案 嘉市議員憂嘉縣不配合

議員張秀華質詢市長涂醒哲,如嘉縣不配合,嘉市能不能自行開發?涂回答這沒那麼簡單。(記者王善嬿攝)

議員張秀華質詢市長涂醒哲,如嘉縣不配合,嘉市能不能自行開發?涂回答這沒那麼簡單。(記者王善嬿攝)

2016/07/23 08:00

〔記者王善嬿、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第五期貨物轉運中心區市地重劃案」草案,始自三十九年前,嘉義縣、市尚未分治時的「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經市、縣合作向內政部提案,本月初獲核復同意辦理;至於開發完成的期程,市府地政處長饒嘉博昨在嘉市議會臨時會上說,市府都市發展處與縣府聯繫發布細部計畫等事宜,順利的話,民國一○八年內可完成。

縣府指有意開發 待雙方協商

市議會昨進行貨轉中心市地重劃案等專題討論議程,跨黨派議員質疑,嘉縣如因沒有經費而不配合,恐如市立火化場爭議案一樣陷入僵局;縣府地政處長林聰利受訪回應,縣府也有意開發,但包括縣市邊界重劃、公共設施管理維護權責等問題,仍待雙方協商。

嘉市長涂醒哲會後表示,與市、縣地政處官員到內政部說明計畫後已獲同意辦理,對於縣市界要不要重劃、開發財源籌措等,只能說「會認真去做」,縣市關係比以前好,市府會再與縣府協商。

避免重演火化場爭議 盼想好對策

市議員陳幸枝表示,火化場前車之鑑,如嘉縣不願意合作,市府應想好對策;市議員張秀華說,法令沒規定不能自行開發,如嘉縣不配合,能不能嘉市自己開發,「Yes or No」?涂答詢「這沒那麼簡單」。

市議員廖天隆認為,到內政部開會時,市長親自去,縣府只派主辦科長,「重視不重視已經很明確」,若嘉縣喊沒錢,縣的部分經費由市出,利益對分,有可能嗎?涂答稱「很有創意」,並緩頰指縣府派科長出席,「是讓我好主導。」

林聰利表示,重劃案基地位處縣、市邊界,目前縣市界較為彎曲,重劃後恐會出現公共設施如停車場、公園等土地橫跨縣市的情況,另如縣市門牌界定等,都需再討論,將積極協商讓案子順利推動。

這一重劃案中,嘉縣土地面積二十八‧三三公頃,開發經費估計六億九千餘萬元,嘉市土地面積十‧八九公頃,開發經費估計二億五千餘萬元;預期開發效益包括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消除土地畸零不整現象、提高土地價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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