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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 不同意戶仍堅討回饋

永春都更案延宕多年,北市府昨天再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
(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永春都更案延宕多年,北市府昨天再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 (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2016/07/02 06:0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永春都更案延宕近十六年,北市府昨天再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實施者森業營造於會中表示,本來有四戶不同意戶,經過這段時間努力,目前僅剩王家一戶。然而,不同意戶王家代表仍堅持,建商捐贈給市政府的體育設施設置在自家產權上,因此主張應該分得更多利潤,但都發局長林洲民及都更委員多表示無法苟同。林說,待都發局向市長柯文哲報告結論後,由市長做最後裁示。

都更委員多無法苟同

林洲民表示,經市府安排,不同意戶、同意戶與建商都坐下來釐清糾紛,而相關的會議紀錄之後也會比照公開會議上網公告。他表示,會中可以看到雙方對於權利變換的詮釋,「都更的權利變換不宜是長達十多年的各自表述,是要經過程序、討論。」

王家代表會中認為,建商捐贈市府的公益設施本身價值依照建商計畫約有三億元,而就自己所認知的成本概念,營運後價值算出約有十二.九億元;主張未來體育設施出入口的產權設立在他家產權上,那麼理應分配到更多回饋。

但會中諸位委員否定這種概念,指實施者捐贈的公益設施所換得的是容積獎勵,而這些都是全體住戶共享的,並不會因為出入口在產權上就必須回饋給原住戶,況且捐贈的公益設施屬於北市府,「不管賺錢、賠錢都跟更新戶沒有關係。」然而王家代表仍堅持自己的主張,讓討論難以持續。

永春都更同意戶自救會代表劉德玢會中聲明,永春都更案的容積獎勵屬於全體住戶享有,「非單一個人或自認佔有特定條件的人所能獨佔。」他強調,同意戶只想要回家,也要求北市府依據現行都更相關條例執行公權力,「唯有如此,才能還給所有同意戶應有的居住正義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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