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配自行打包衛生紙 告通姦不成
2016/06/24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婦人懷疑39歲呂姓丈夫有外遇,去年底跟蹤丈夫發現他搭載39歲盧姓女子到桃園市的汽車旅館,報警抓姦提告並打包床單、衛生紙交給員警,由於她打包證物時沒有員警陪同,檢察官認為床單、衛生紙成了有瑕疵的證物,無法憑此推斷呂、盧兩人有姦情,偵結將2人以不起訴處分。
無員警陪同 檢察官認有瑕疵
檢方調查,住在嘉義的陳婦於去年11月初見丈夫開車出門,她尾隨在後發現丈夫在高鐵嘉義站與盧女碰面後,一路北上台中並玩到桃園,當晚投宿桃園的摩鐵,她等在門外直到隔天,見2人退房離開之際堵人。
陳婦當下打電話報警,3人一度在門口爭吵不休,盧女先行離去後,陳婦自行進入房間,將床單及廁所衛生紙打包,交給據報趕來的員警,並控告丈夫與盧女通姦;呂男與盧女是小學同窗,坦承一同出遊、住摩鐵,異口同聲否認有性行為。
檢方傳喚員警作證時,員警證稱到場時盧女已離開,只有陳婦及呂男在場,床單、衛生紙是由盧女轉交的,不是員警當場查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