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一審無罪 檢批法官人畜不分
〔記者楊政郡、陳冠備/綜合報導〕台中高分院昨天下午召開頂新劣油案準備程序庭,台中高分檢痛批一審承審法官「人、畜等同看待」,我國及越南早就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越南大幸福公司在越南國內未取得「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又拿出疑似造假檢驗報告給台灣海關,同時欺騙越南及台灣兩國;頂新辯護人則辯稱,大幸福是貿易商,「不需」取得上述證書。
彰化地院:尊重高分檢主張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回應,尊重高分檢的主張,法律的認定還是要交由二審法官來做最後的裁決。
台中高分檢指出,我國從一九七五年施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至今,對於人、畜食品已分流管理,越南從二○一一年七月也公布施行「食品安全法」,也施行分流管理,大幸福從設立至今,未取得越南國核發的「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未受該國食品安全相關法令之管理與監控,其油品在越南是不能流入食品用程序,而台灣除頂新,還有多家下游廠商向大幸福進口(透過頂新公司進口)油品,全部都是當飼料用,僅頂新說「精煉」後可以給人吃。
頂新:已通過官方認證檢驗
頂新辯護人也不甘示弱辯稱,越南回函提及,能否做為人體食用,要看經過國家指定實驗室的檢測結果來判定,本案有經過檢驗機構VINACONTROL檢驗,是經官方認證之機構,檢方也不否認VINACONTROL的檢驗能力(不過,檢方認為有造假之虞,因幾個貨櫃不同時間進口,檢驗數據竟一模一樣,機率是百億分之一)。
高分檢批頂新還在原始時代
據台中高分檢補充理由書指出,越南國還未施行「食品安全法」前,大幸福公司的油品是「人、畜不分」,因時代進步、生活品質提升而施行分流管理,我國更早就施行分流管理,且管理之嚴格已登先進國家之列,這是人類生活品質提升的普世價值,可是一審法官及被告繼續停留在原始時代,讓我們的食用油品管理還停留在數十年前落後時代,還想鑽法律漏洞,是全民的不幸;法官最後裁示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