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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逃漏稅2億多 頂新辯不到2千萬

彰化地院開庭審理頂新逃漏稅案,魏應充(左)出庭應訊。(記者顏宏駿攝)

彰化地院開庭審理頂新逃漏稅案,魏應充(左)出庭應訊。(記者顏宏駿攝)

2016/05/27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地院昨繼續審理頂新逃漏稅案,有關檢方指控頂新逃漏稅金額高達兩億四八七○萬元一事,頂新律師昨認為檢方計算基礎有誤,以其自行精算結果,逃稅金額不到兩千萬元。檢辯雙方對於稅務計算方法在庭上激辯,辯方還請求法官邀請國內稅務權威陳清秀到庭擔任專家證人。

計算基礎不同 請稅務權威作證

辯護律師余明賢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採「推計課稅」,不得以全部銷售金額做為基礎數額,而檢方依全部銷售金額再乘上八%扣稅比率,得出的結果就是兩億四八七○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應是所得扣掉成本,比照泰山、福懋等知名油品,其毛利率非常低,檢方卻用高毛利率計算頂新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獲得的結果當然高;經過他們精算,頂新逃稅金額不到兩千萬元。

但檢察官施教文表示,搜索頂新時,發現其財務報表非常亂,收益和支出有的流向子公司,有的流向家族成員手中;檢方找來頂新的銷貨主管,取得內帳和歷年銷售紀錄,經由出貨所得再扣掉營運成本,獲得實際的營業利益。

為釐清雙方的計算方法,法官傳喚五名中區國稅局人員和頂新內部三名作帳員工逐一詢問,初步認定,雙方在銷貨的計算基礎大同小異,成本認定則有差異,將待下次開庭再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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