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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想拆內惟李氏祖厝拓寬路 法院判不准

高雄市府拒將「內惟李氏祖厝」列歷史建物,法院翻案。(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高雄市府拒將「內惟李氏祖厝」列歷史建物,法院翻案。(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2016/03/15 06:00

〔記者項程鎮、王榮祥、葛祐豪/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為拓寬馬路,想拆除高雄市鼓山區知名老屋「內惟李氏祖厝」,李氏家族後人向市府申請指定「內惟李氏祖厝」列為歷史建築遭駁回,提起行政救濟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合議庭要求市府另做適法處分,全案定讞。

李氏家族對於一九一六年所建祖厝應否列為歷史建築意見不一,贊成者主張,祖厝的左右護龍保護完整,是高雄最早聚落之一,也是內惟地區最具悠久歷史和保留最完整的閩南合院建築,上述見解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不過也有部分李氏子孫認為,祖厝年久失修、隨時可能坍塌,主張應予拆除。

市府認為,「內惟李氏祖厝」的產權關係複雜,李氏家族對應否列為古蹟意見分歧,至少應獲得半數以上共有人同意,且其應有部分亦應過半,或應有部分合計已逾三分之二,才能取得指定古蹟請求權。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不須全體共有人或絕大多數共有人同意才能申請指定為歷史建築,市府相關意見將使文資法無適用餘地,違背歷史建築為人民文化資產的公益色彩,因此要求市府另做適法處分。

高市工務局新工處表示,李氏祖厝位於內惟路巷弄內,當初附近住戶認為巷弄過小,影響消防車進出,新工處是依據文化局文資大會審查結果準備拆除,如今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李家後人見解,全案定讞,馬路當然就不能拓寬了;高市府新聞局長丁允恭回應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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