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加班只給500元…圓山飯店員工 春節將依法休假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圓山飯店工會因不滿資方片面更改團體協約內容,要求員工在春節期間出勤,卻未依規定加發工資,不論出勤天數僅一律給五百元,工會不滿提起訴訟,並發起猴年春節從除夕到初三「依法休假」。圓山飯店表示,工會指稱春節紅包金額並非事實,飯店是服務業,員工是依例排班且公司會給加班費或補休,對於工會片面指控表達遺憾,春節期間飯店已做好應變,會正常營運,消費者權益不受影響。
除夕至初三休假 飯店做好應變
圓山飯店工會二月一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除夕到大年初三將依法休假。工會理事長張舉成說,春節是闔家團圓日子,但飯店員工多年犧牲假期、服務消費者,原本團協規定出勤者可領基本工資另加發工資,但一○二年資方卻片面更改,將加發工資改為不論出勤天數一律只給五百元,工會抗議多年未果,不得已提起訴訟。
集團虧損 無法照團協給雙倍薪
圓山飯店總經理蔣祖雄表示,會再協商,但絕無苛刻員工,目前圓山整個集團仍是虧損狀態,無法照過去團協內容給春節出勤者二到三倍薪,且該團協內容在八十六年就已發函向工會表示中止,後又與員工另訂春節出勤條件,因此台北地院一審已將工會提訟申訴駁回。
圓山飯店晚間並再發聲明指出,員工按往例採排班排休制,若應業務需求於例假日來上班的同仁,圓山會發給雙倍加班費或選擇補休;春節初一飯店會發給所有員工每人紅包三千、實習生一千元,除夕、初一當班者則各再給紅包五百元,初二、初三再給紅包三百,這些獎金、紅包都已優於同業飯店。對此,工會表示,就算多給三千元,也非加發雙倍薪,因此不接受,仍將依法休假。
晶華酒店表示,春節期間員工採排班上班,當班者將給雙倍薪,老闆或常客有時也會給小紅包。W Hotel表示,飯店員工會採挪移式休假,雖不一定可在春節放假,但該有的假不會少,除夕到初三上班會給正常薪,另額外給紅包討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