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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客欠錢還轉租 海撈85萬趕不走

惡房客在屋主提告後繼續賺取暴利,記者實測還可訂房,兩晚要價1萬9千多元。(取自Airbnb網站)

惡房客在屋主提告後繼續賺取暴利,記者實測還可訂房,兩晚要價1萬9千多元。(取自Airbnb網站)

2015/10/14 06:00

〔記者游蓓茹、甘芝萁/台北報導〕國際租屋平台Airbnb還沒登台成功,就先引發糾紛!

本報接獲北市大安區一棟公寓林姓屋主投訴,指以月租四萬元價格出租房屋,房客竟擅自轉做兩晚一萬九千元的日租套房,刊登在Airbnb平台賺暴利,卻積欠逾廿萬元租金。他向Airbnb舉發無效,六月份向北市觀光傳播局檢舉,九月份轉向議員李慶元陳情,觀傳局才認定為非法日租套房開罰。但惡質房客竟擺爛,不僅拒絕搬出,甚至更名為「East House I」,繼續在Airbnb出租。

月租4萬 轉做日租週收5萬

林姓屋主說,二月份將四十三坪的房屋出租後,錢姓房客自費更換木質地板、冷氣,立刻加入Airbnb做高價位日租套房賺取暴利,六、七、八月都滿房,收入大賺八十五萬元以上。房客另在東區開了一家義式有機素食餐廳,委託員工來打掃,做「靈魂寓所」住宿體驗。

屋主檢舉 租屋平台四不回應

然而,屋主向Airbnb檢舉,竟收到「僅為線上平台、不擁有、不管理、不營運任何住宿旅館、或受理第三方的抱怨」的回復。他向房客勸說無效,趕也趕不走,六月份向北市觀傳局檢舉,並提起民事訴訟,但一直到九月議員召開協調會後,觀傳局隔天才寄出裁處書。

北市觀傳局說,六月收到檢舉前往調查,房客拒收、拒陳述其立場。觀傳局認定屬非法日租套房,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裁處,九月廿二日寄出裁處書,該房客也拒收裁處書,十月一日已做寄存送達,要求他限期繳納罰鍰、停止營業,若逾期未繳將移送行政執行、強制繳納,下一步可予斷水斷電,若房客有餐廳資產,也可要求一併執行。

餐廳陳姓負責人回應,錢姓房客是之前的股東合夥人,但餐廳與工作人員沒有接受委託管理日租套房,據了解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記者實際走訪仁愛路違法日租套房處,附近的陳姓住戶說,進出的港澳日韓歐美客人複雜,也造成大量垃圾、噪音,不堪其擾。

觀傳局:境外網站僅能道德勸說

對於Airbnb成為非法日租套房平台,觀傳局官員回應,國際住宿訂房網平台如有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如Agoda、bookingDom,即可用消保法來處理投訴。但若是境外網站如Airbnb,僅能做道德勸說,發函向對方說明我國規定。

觀傳局長簡余晏表示,針對日韓自由行旅客,會在旅遊文章上加強合法旅館宣導。

交通部觀光局指出,日租套房隱身在都市公寓中,未經檢舉,很難察覺。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全國列管的違法日租套房約一千二百件,多集中在都會區。

觀光局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主任劉士銘指出,Airbnb已來台與行政院會談,表達合法來台發展意願。但Airbnb的經營型態雖與我國日租套房類似,但仍有差異;國外的日租套房屋主必須與房客住一起,且一年規定僅能出租幾個月,屋主必須繳稅,並協助房客保險,台灣日租套房並無這些規範,觀光局還要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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